依据李小五提出的四条逻辑标准,你认为归纳逻辑是逻辑吗?谈一谈你的理解。
我认为“归纳逻辑”这个名称不是逻辑
李小五基于现代的逻辑系统与归纳系统的区别提出了四个关于逻辑系统的标准:语言标准、语义标准、弱逻辑标准和强逻辑标准。由于培根和密尔的归纳法与“必然地得出”毫不相关,所以在他们意义上讲的“归纳逻辑”不是逻辑。现代归纳逻辑尝试从归纳逻辑内部分析出一些具有确定性的因素,尤其是现代归纳逻辑有向“必然地得出”的方向发展、构造完备的形式语言努力的趋势。
但是要记住的是:逻辑的本质是“必然地得出”,是演绎,这与归纳的本质完全不同。即使归纳推理内部可以分析出一些确定性的因素,而且也能够把它当作一个逻辑算子来处理,依据现代逻辑的能量,是有可能够造出逻辑系统的。但是这样一个被称为“归纳逻辑”的逻辑系统本身却不是归纳,仅仅只是逻辑; 而归纳又是另外一回事了。